《哲学笔记:学尚书·礼记》

《尚书·虞夏书》六章舜典(三)

更新时间:2024-12-09阅读量:166

  原文

  帝曰:“夔!命汝典乐①,教胄子②,直而温,宽而栗③,刚而无虐④,简而无傲。诗言志,歌永言⑤,声依永,律和声。八音克谐,无相夺伦⑥,神人以和。” 夔曰:“於⑦!予击石拊石⑧,百兽率舞。”

  注释

  ①乐;乐官。

  ②胄子:未成年的人。

  ③栗:恭谨。

  ④无:不要。

  ⑤永:咏,意思是吟唱。

  ⑥夺:失去。伦:次序,这里指和谐。

  ⑦於:是啊,好吧。

  ⑧拊:轻轻敲击。石:石磬,古代的一种乐器。

  马瑞光曰

  诗歌、音乐是非常好的教育手段,对其的使用由来已久。言传不如身教,身教不如境教,而境教非常需要场景,需要音乐、诗歌等艺术形式的加持,人的情感与情绪往往在音乐的艺术形式中发生巨大变化。

  “教胄子,直而温,宽而栗,刚而无虐,简而无傲”,舜任命夔为乐官,教导年轻人正直、温和、宽厚,并且恭谨,刚强但不暴虐,简约而不骄傲,恰到好处,适度为上,这也是乐官的工作内容。舜给出了教育年轻人的标准,养儿不教如养猪。“诗言志,歌永言,声依永,律和声”,用诗来表达志向,用歌曲来表达情感,唱得要有感情,还要符合音律,神以人和,让天地之人听了感到和谐、愉悦。

  倡导教化之功一直以来是我们的传统,很多方法、道理延续到今天也不奇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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