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哲学笔记:学尚书·礼记》

《尚书·周书》三十六章洪范(五)

更新时间:2024-12-23阅读量:160

  原文

  “七、稽疑:择建立卜筮人,乃命卜筮。曰雨,曰霁,曰蒙,曰驿,曰克,曰贞①,曰悔②,凡七。卜五,占用二,衍忒③。立时人④作卜筮。三人占,则从二人之言。汝则有大疑,谋及乃心,谋及卿士。谋及庶人,谋及卜筮。汝则从,龟从,筮从,卿士从,庶民从,是之谓大同。身其康强,子孙其逢⑤,吉。汝则从,龟从,筮从,卿士逆,庶民逆,吉。卿士从,龟从,筮从,汝则逆,庶民逆,吉。庶民从,龟从,筮从,汝则逆,卿士逆,吉。汝则从,龟从,筮逆,卿士逆,庶民逆,作内吉,作外⑥凶。龟筮共违于人,用静吉,用作⑦凶。”

  注释

  ①贞:内卦。

  ②悔:外卦。

  ③衍:推演。忒:变化。

  ④时人:这种人,指卜筮官员。

  ⑤逢:昌盛。

  ⑥内:指国内。外:指国外。

  ⑦作:举事。

  马瑞光曰

  统治大法第七条“稽疑”,即如何解决疑问,方法竟然是“择建立卜筮人,乃命卜筮”,选择善于占卜的人,用占卜解决疑难问题。在今天看来这是笑话,一个国家的大政方针竟然是卜卦的结果,可想而知当时人们在复杂的大自然面前多么弱小,同时也充分说明当时生产力的低下。

  “三人占,则从二人之言”,让三个人占卜,如果有两个人的结果一样,就按这个结果来。也就是少数服从多数,如果最后还是决定不了,只能由天子乾纲独断了。

  对于当时的人来讲,所谓的占卜就是一种心理暗示,这也是人们精神上的一种需求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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