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哲学笔记:学尚书·礼记》

《尚书·周书》六十一章立政(三)

更新时间:2025-01-08阅读量:147

  原文

  “呜呼!孺子①王矣,继自今我其立政。立事、准人、牧夫。我其克灼知厥若②,丕乃俾乱③,相我受民,和我庶狱庶慎。时则勿有间④之,自一话一言。我则末惟成德之彦⑤,以乂我受民。

  “呜呼!予旦已受人之徽言⑥,咸告⑦孺子王矣!继自今文子文孙,其勿误于庶狱庶慎⑧,惟正是乂⑨之。

  “自古商人,亦越我周文王立政,立事、牧夫、准人。则克宅⑩之,克由绎⑪之,兹乃⑫俾乂。国则罔有立政,用憸人⑬,不训于德,是罔显在厥世。继自今立政,其勿以憸人,其惟吉士,用劢相⑭我国家。

  “今文子文孙,孺子王矣。其勿误于庶狱,惟有司之牧夫。其克诘尔戎兵⑮,以陟禹之迹⑯,方行⑰天下,至于海表,罔有不服。以觐文王之耿⑱光,以扬武王之大烈。

  “呜呼!继自今后王立政,其惟克用常人⑲。”

  周公若曰:“太史、司寇苏公⑳,式敬尔由㉑狱,以长我王国。兹式有㉒慎,以列用中㉓罚。”

  注释

  ①孺子:长辈对年幼的晚辈的称呼,此处指成王。

  ②灼:明。厥若:代词,指上文立事、准人、牧夫。

  ③俾:使。乱:治。

  ④时:通“是”。勿:不。间:代替。

  ⑤末:终,此处当译为“始终”。成德:指具备九德。彦:有才有德的人。

  ⑥徽言:美言。

  ⑦咸告:全都告诉。

  ⑧误:自误,意指自作主张包办代替而产生的错误。庶狱庶慎:谓对众多狱事要慎重。

  ⑨惟:只。正:官长。乂:治。

  ⑩宅:考察。

  ⑪由绎:曾运乾认为是双声词,犹言筹著审慎,大意是反复考虑,十分慎重。

  ⑫兹乃:这样。

  ⑬憸(xiān)人:贪利之人。

  ⑭劢(mài):勉力。相:帮助。

  ⑮诘:责问。戎兵:军队方面的事。

  ⑯陟禹之迹:意言循禹之迹。陟,升。

  ⑰方行:遍行。方,旁。

  ⑱觐:见。耿:光明。

  ⑲常人:吉士贤人。

  ⑳司寇:官名,负责司法事务,即上文“准人”。苏公:即苏忿生。

  ㉑式:用。由:杨筠如说:“‘由’读为‘修’,《广雅》‘修,治也’。”

  ㉒兹:这。式:法式,榜样。有:通“又”。

  ㉓列:布。中:符合,适当。

  马瑞光曰

  这是《尚书》最后一节的内容,基本上是告诫君王如何统治国家,治理人民,执行法度,成为一代明君,启用贤臣。说明了明君的重要性,贤臣的必要性,基本上“以人为核心”。这就有一个前提——人人可以成为贤人,所有君王都可能成为圣贤,历史上也确实出现了很多明君,但可惜的是昏君也不少。复杂之处在于明君与昏君并无绝对的界限,转化好像也不困难。很多人还是在寻求外力的护佑,实际上自己的内驱与反思才是根本。

  周公对成王继续给出建议:“立事、准人、牧夫”,称王以后要任命官员,选贤任能,主要是处理政务的官员、司法官员、管理人民的官员,具体事情由这些人去处理。作为君王,“时则勿有间之,自一话一言”,不要去干涉官员们的行为,也不要讲什么,最后能成就他们的美德,并且可以涌现一批德才兼备的人。当然,前提是臣员一定是贤能之人。

  “继自今立政,其勿以憸人,其惟吉士,用劢相我国家”,进一步强调,君主任命官员一定要任用贤良,不要任用奸佞小人,这样才能造福老百姓。这种思想也深刻影响了如今的我们。接下来进一步强调,“呜呼!继自今后王立政,其惟克用常人”,即位的君主一定要任用贤明官员。问题是如何判断这个官员是否贤明,人性的稳定与多变共存,让这件事变得更加不易了。

  最后,周公总结道:“兹式有慎,以列用中罚”,要慎罚,适当进行处罚,宽仁为本。这也成为儒家一直倡导的思想,而这本身就可能是对于“刑罚”的干涉,因为严罚是过了,慎罚是不及,恰当的做法应该是依律而行,无所谓“慎与严”。思想上可以“慎”,但这在行为上并不好操作。这或许是儒家与法家的不同,但恰恰又是相同的地方,儒表法里也就成为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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