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敖①不可长,欲不可从②,志不可满,乐不可极。
注释
①敖:通“傲”,骄傲,傲慢。
②从:通“纵”,不加约束,纵容。
马瑞光曰
讲了四句话,为人处事的原则也就这样定下来了。
“敖不可长”,不可傲慢。谦虚使人进步,取得些成就更要低调,过于傲慢容易招致祸事。实际上原因并不复杂,骄傲会让人自满自大、自以为是,犯大错误的概率也就大了。同时,骄傲会给别人带来负面情绪与压力,本身也是一种损害别人的行为,当然会让人反感,甚至导致其伤害骄傲之人,所以骄傲实际是自找麻烦。
“欲不可从”,不能放纵自己的欲望,应节欲。当然并未讲无欲,否则也会带来祸事。欲望是驱动我们进步的动力,同时也会是麻烦的制造者,克制、自律就成为必修课。
“志不可满”,满招损,心中之志不可满,低调行事才是正道。一般来讲,满都会带来问题,不满之满才是圆满,适度为好。
“乐不可极”,乐极生悲,极度享乐是人们都想有的体验,却往往会因此付出巨大代价。当然,这种极致也会有产生创造性。从维护稳定与有序延续的角度来讲,恰到好处应是更好的选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