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临财毋苟得,临难毋苟免。很①毋求胜,分毋求多。疑事毋质②,直而勿有。
注释
①很:通“狠”,谓争讼。
②质:自我肯定的意思。
马瑞光曰
这一段继续制定标准,类似于语录,且导向非常鲜明,黑白分明,正确与错误相对。这是好的一面,但难免会过于绝对,缺乏变通。
“临财毋苟得,临难毋苟免”,面对财物的时候,不能够随意占用,要取之有道,面对困难、危险时应积极应对,而不是随意逃避,当然也要理性分析,非要自不量力未必好。当然这里指的是不能随意逃避,并非不可逃避,不能把这个问题绝对化了。从这个角度来讲,对反共存似乎才是大道,颇有意思。
“很毋求胜”,争讼时未必要狠辣争胜,要留有余地。这应该成了我们为人处事的智慧,处处透露出中和之道。“分毋求多”,分配东西的时候适可而止,不求多。多与少本身不好界定,心里认为多或少可能才是关键。该过度过度,该不及不及,该中间中间,这似乎才是适度,关键是如何评价“该不该”,这就是我们所讲的变数了,人和人的区别应该在这方面表现得比较明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