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哲学笔记:学尚书·礼记》

《尚书·礼记》曲礼·曲礼下(九)

更新时间:2025-01-18阅读量:86

  原文

  士有献于国君,他日君问之曰:“安①取彼?”再拜稽首而后对。大夫私行② 出疆,必请,反必有献。士私行出疆,必请,反必告。君劳之则拜。问其行,拜而后对。

  国君去其国,止③之曰:“奈何去社稷也?”大夫,曰:“奈何去宗庙也?” 士,曰:“奈何去坟墓也?”国君死④社稷,大夫死众⑤,士死制⑥。

  君天下曰“天子”。朝诸侯、分职、授政、任功,曰“予一人”。践阼⑦,临祭祀,内事⑧曰“孝王某”,外事⑨曰“嗣王某”。临诸侯,畛⑩于鬼神,曰“有天王某甫⑪。崩,曰“天王崩”。复,曰“天子复矣”。告丧,曰“天王登假⑫”。措之庙,立之主,曰“帝”。天子未除丧,曰“予小子”。生名之,死亦名之。

  天子有后,有夫人,有世妇,有嫔,有妻,有妾。天子建天官,先六“大”⑬,曰大宰、大宗、大史、大祝、大士、大卜,典司六典。天子之五官,曰司徒、司马、司空、司士、司寇,典司五众⑭。天子之六府,曰司土、司木、司水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货,典司六职⑮。天子之六工,曰土工、金工、石工、木工、兽工、草工,典制六材⑯。

  五官⑰致贡曰“享”。五官之长曰“伯”,是职方。其摈⑱于天子也,曰“天子之吏”。天子同姓谓之“伯父”,异姓谓之“伯舅”。自称于诸侯曰“天子之老”,于外⑲曰“公”,于其国曰“君”。九州之长入天子之国曰“牧⑳”。天子同姓谓之“叔父”,异姓谓之“叔舅”,于外曰“侯”,于其国曰“君”。其在东夷、北狄、西戎、南蛮,虽大曰“子”。于内自称曰“不榖”,于外自称曰“王老”。庶方小侯入天子之国曰“某人”,于外曰“子”,自称曰“孤”。

  注释

  ①泽:水草杂生的地方,这里指行猎的围场。

  ②掩群:追捕成群的野兽。

  ③麛(mí)卵:是指鸟类动物的卵和幼兽。

  ④不祭肺:不杀生祭祀。

  ⑤县:通“悬”,指悬挂钟等乐器。

  ⑥乐:演奏乐曲。

  ⑦玉:指贴身戴着的玉质配饰。

  马瑞光曰

  “国君春田不围泽,大夫不掩群,士不取麛卵”,君王在春天打猎的时候,不会把猎场全部围起来,大夫也不会追捕成群的野兽,士人也不能猎杀幼兽,掏取鸟的卵。一年之计在于春,让动物有休养生息的机会,不可竭泽而渔,要留有余地,符合天时。这种遵循天时天道的思想在儒家学说中比较普遍,有一种朴素的天人合一的思想,天命不可违,人意需与天意合才能掌握大道,不可逆天行事。

  如果遇上“岁凶,年谷不登”,“君膳不祭肺,马不食谷,驰道不除,祭事不县,大夫不食粱,士饮酒不乐”。如果遇到灾荒年,庄稼收成不好,君王不能杀生祭祀,马匹不能用谷物喂养,不再修路,祭祀时不再演奏乐器,大夫也不吃稻粱,士人不饮酒作乐。有点儿与民同苦、共渡难关的味道。如果所有的君王能这样为民着想,也就不会有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”了。礼法本身驱动向善,关键是实际执行的情况未必如此,很多时候我们还是低估了人性的善变,更是忽视了封建社会人们思想的局限性,与民共渡难关,但还是不会与民相同,百姓就是百姓,大夫就是大夫。

  “君无故玉不去身。大夫无故不彻县。士无故不彻琴瑟”,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,君王身上的玉不离身,大夫不会撤掉家中的钟磬,士人也不会撤去家中摆放的琴瑟。这是一种稳定,也是一种标志。有规制可循,人们总会踏实一些,虽然不一定合理与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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