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哲学笔记:学尚书·礼记》

《尚书·礼记》王制(十一)

更新时间:2025-02-17阅读量:50

  原文

  大国三卿,皆命①于天子,下大夫五人,上士二十七人。次国三卿,二卿命于天子,一卿命于其君,下大夫五人,上士二十七人。小国二卿,皆命于其君,下大夫五人,上士二十七人。

  注释

  ①命:被任命、受命。

  马瑞光曰

  这一段主要讲不同大小的诸侯国管理岗位的设置问题,同时规定了哪些岗位由诸侯国任命即可,哪些必须是中央的天子才能任命,确保稳定与制衡。

  “大国三卿,皆命于天子,下大夫五人,上士二十七人”,大一些的诸侯国下设三卿,并且这三卿都由天子进行任命,另设五名下大夫,二十七名上士,如此大的诸侯国的核心岗位就规范下来了。

  “次国三卿,二卿命于天子,一卿命于其君,下大夫五人,上士二十七人”,次一等诸侯国的编制与大诸侯国基本一致,唯一不同的是三卿中有二位是由天子任命,一位由诸侯国国君任命,天子在职官员任命上给予了诸侯一定的空间。

  “小国二卿,皆命于其君,下大夫五人,上士二十七人”,小的诸侯国只设两位公卿,并且由诸侯国国君任命即可,其他配置类似。这样小的诸侯国在人事任命上有更大空间。天子的基本逻辑是抓大放小,最低成本进行诸侯国的管控,统一领导的前提下,允许有一定的自由空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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