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哲学笔记:学大学·中庸·孟子》

孟子·卷十二 · 告子下(1)

更新时间:2025-01-19阅读量:109

  原文

  任①人有问屋庐子②曰:“礼与食孰重?”

  曰:“礼重。”

  “色与食孰重?”

  曰:“礼重。”

  曰:“以礼食,则饥而死;不以礼食,则得食,必以礼乎?亲迎③,则不得妻;不亲迎,则得妻,必亲迎乎?”

  屋庐子不能对,明日之邹以告孟子。

  孟子曰:“于答是也何有?不揣其本,而齐其末,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④。金重于羽者,岂谓一钩金⑤与一舆羽之谓哉?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,奚翅⑥食重?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,奚翅色重?往应之曰:‘紾⑦兄之臂而夺之食,则得食;不紾,则不得食,则将紾之乎?逾东家墙而搂其处子⑧,则得妻;不搂,则不得妻,则将搂之乎?’”

  注释

  ①任:春秋时国名,故址在今山东济宁。

  ②屋庐子:孟子的学生。

  ③亲迎:古代婚姻制度,新郎亲迎新娘。这里代指按礼制娶亲。

  ④岑楼:尖顶高楼。

  ⑤钩:衣带钩。一钩金即一衣带钩用的那一点点金。

  ⑥翅:同“啻”,只,止,但。

  ⑦紾(zhěn):扭转。

  ⑧处子:处女。

  马瑞光曰

  “礼与食孰重?”“礼与色孰重?”孟子当然认为礼更加重要,但是食色性也,绝大部分人可能还是认为食、色更加重要,礼次之。但问题来了:什么人才会认为“礼”会重要呢?仓廪实而知礼节,没有物质基础人们顾不上遵守礼节,从这个角度讲,似乎食色是更重要一些。

  孟子也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解读:“不揣其本,而齐其末,方寸之木可使高于岑楼”,如果不度量根基的高低,只是让顶端齐平,一寸厚的小木头若是放在高处,也可能比有尖顶的高楼更高。流于表面的对比有什么好比较的?显然,问题不在一个层面上,绝大部分人看到的是表面的结果,少部分才看到根本的内在原因,这也就是人和人的差别吧。

  “取食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”,用食的重要面与礼的次要面来比较;“取色之重者与礼之轻者而比之”,拿色的重要面与礼的次要面来比较,这实际上是没有什么价值的,因为比较并不在一个公平的基础上,所以结果说明不了什么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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