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而篇第一(7)

更新时间:2024-11-28阅读量:179

  原文

  子夏①曰:“贤贤②易③色,事父母,能竭其力;事君,能致其身④;与朋友交,言而有信。虽曰未学,吾必谓之学矣。”

  注释

  ①子夏:姓卜,名商,字子夏。

  ②贤贤:尊重贤者。

  ③易:轻视。

  ④致其身:献出生命。

  老马释途

  这里讲的基本上是做人的道理。“贤贤易色”,尊重内在的贤德,不重表面的光鲜。问题是何为内在,何为表面?这在很多时候实际上是搞不清楚的,也就留下了争论的空间。本身讲的没有什么问题,但标准太过含糊,没有办法衡量,相当于没有标准了。

  “事父母,能竭其力;事君,能致其身;与朋友交,言而有信。”侍奉父母能够全力以赴;事君,能够奉献自身;与朋友交往可以言而有信,这应该就是位好同志了。所以才有了很多时候我们讲的,不孝顺父母的人不可重用,不忠诚的人更不可使用。所以,了解一个人,从他对身边人的态度和行为就能看透他。这深刻影响了我们的思维模式。

  在现实生活中,按照上述标准,不合格的人并不鲜见。从这个角度讲,教化并未达到目的,所以仍需要继续教化。除了人自身的修行之外,是否也需要其他方面的配合呢?一群平凡的人如何成就伟大的事,显然要靠系统、体系,而这恰好是儒家谈得比较少的,它更多还是放到个人的修行上,不能不讲是一种遗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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