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而篇第一(13)

更新时间:2024-12-02阅读量:165

  原文

  有子曰:“信近①于义②,言可复③也。恭近于礼,远④耻辱也。因⑤不失其亲,亦可宗⑥也。”

  注释

  ①近:接近,符合。

  ②义:儒家的伦理范畴,是指思想与行为的标准。

  ③复:实践。

  ④远:使动用法,使之远离之意。

  ⑤因:依靠,凭借。

  ⑥宗:主,可靠。

  老马释途

  儒家的义、礼、亲,是这一段的主要内容,是人伦秩序的标准。

  “信近于义,言可复也”,诺言符合义,就一定能实现,因为义是儒家认为的秩序,认为的正道。实际上准确的内容应该是“人性”,诺言符合人性,就可以实现,而这个人性在儒家这里就是“人之初,性本善”,自然其中包含了 “义”的部分。如果是法家的人性恶的观念,显然结论会有所不同。

  态度谦恭合于礼,就能远离耻辱。依礼行事就不会遭受耻辱,这也是一条标准,告诉大家要循礼而为,依礼而交。

  “因不失其亲,亦可宗也”,因为关系深厚,所以就可依靠。实际上,真正能靠的应该是自己,靠山山倒,靠人人跑,往往是常态。当然,这也是儒家与法家不同的地方。

目录

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