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政篇第二(1)

更新时间:2024-12-04阅读量:167

  原文

  子曰:“为政以德①,譬如北辰②,居其所③而众星共④之。”

  注释

  ①为政以德:应以道德进行统治。

  ②北辰:北极星。

  ③所:处所,位置。

  ④共:通“拱”,环绕。

  老马释途

  一言以蔽之,治理国家仍然是“德”为先,“为政以德”,要用道德教化来治理国家与人民,而非严刑峻法。这一直是儒家倡导的,包括到今天我们的经济组织都会接受道德标准的评判,而非规则与法律,我们对待他人时也往往如此。当然,教化与愚弄实际上距离并不遥远,关键看初心是什么。

  如此的话,如果君主本身是圣人,教化众生应该没有多大问题;如果君主本身也需要教化,所谓教化众生就是一个大大的陷阱。看看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,能成为孔子口中的圣贤君主的少之又少,不能不讲这是一个悲哀。如此来看,依赖人心向善,不如制定善的标准,驱动大家向善,而教化驱动还是法制驱动,这本身又是道路之争。

  “居其所而众星共之”,德为中,其他一切均可以实现了。看来我们每一位还需加油,到底是先私后公,还是先公后私,应该怎么做,没有分歧,天性是什么,有分歧,所以做法自然不同,各个门派也就出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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