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庄子》内篇·养生主(四)

更新时间:2025-02-17阅读量:59

  原文

  老聃① 死,秦失② 吊之,三号而出。弟子曰:“非夫子之友邪?”曰: “然”。 “然则吊焉若此,可乎?”曰: “然。始也吾以为其人也,而今非也。向吾入而吊焉,有老者哭之,如哭其子;少者哭之,如哭其母。彼其所以会之,必有不蕲言而言,不蕲哭而哭者。是遁天倍情,忘其所受,古者谓之遁天之刑③。适④ 来,夫子⑤ 时也;适去,夫子顺也。安时而处顺, 哀乐不能入也,古者谓是帝之县解。”

  指穷于为薪,火传也,不知其尽也。

  注释

  ①老聃(dān):相传即老子,楚人,姓李名耳。

  ②秦失(yì):又写作“秦佚”,虚拟人物。

  ③刑:规范,道理。

  ④适:正当。

  ⑤夫子:指老聃。

  老马释途

  《养生主》的最后一段,秦失去悼念老子,只是哭了几声就走了,老子的弟子就问他:“像你这样吊唁朋友可以吗?”

  秦失的回答基本上就是老庄哲学,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,该来则来,该走则走,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,何必矫情。 “适来,夫子时也;适去,夫子顺也。”该来则来,该走则走,如此,应该不需要任何情感。

  “指穷于为薪,火传也,不知其尽也。”火会灭,火种会传下去。火是什么,无外乎是一个组织的人们;火种是什么,无外乎是文化与组织系统。无情难有文化,有情难免轻信于人,又可能会对组织系统造成所谓英雄主义的破坏,这本身是一种矛盾。

  旧石器时代的情感人类,因此而繁衍;先进的组织技术正在试图与其平衡,使其不尽也。人性既是个孩童,又是个成年人,仅此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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