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庄子》内篇·大宗师(三)

更新时间:2025-03-01阅读量:15

  原文

  古之真人,其状义而不朋,若不足而不承;与乎其觚① 而不坚也,张乎其虚而不华也;邴邴② 乎其似喜乎,崔崔乎其不得已也!滀乎③ 进我色也,与乎止我德也,广乎其似世也,謷乎其未可制也,连乎其似好闭也, 悗乎④忘其言也。以刑为体,以礼为翼,以知为时,以德为循。以刑为体者,绰乎其杀也;以礼为翼者,所以行于世也;以知为时者,不得已于事也;以德为循者,言其与有足者至于丘也,而人真以为勤行者也。故其好之也一,其弗好之也一。其一也一,其不一也一。其一与天为徒,其不一与人为徒。天与人不相胜也,是之谓真人。

  注释

  ①觚(gū):特立不群。

  ②邴(bǐng)邴:欣喜的样子

  ③滀(chù)乎:水聚起来的样子,形容人容颜和悦而有光泽。

  ④悗(mèn)乎:心不在焉的样子。

  老马释途

  继续谈何为“真人”,基本上庄子算是给了一个标准,非等闲之人可以企及。“其状义而不朋,若不足而不承”。有所不足,严肃而不矜持。如此,“真人”并非完人。

  如果人要达到如此境界,一定会经历很多,人本来就很难达到这个境界。

  有一句很有价值:“以刑为体,以礼为翼,以知为时,以德为循”。刑法为体,礼仪为辅助,智慧在积累,道德来遵守规律,这样似乎就完美了。这样来看,老庄思想中也有法家、儒家思想的表述,关于各派思想的分类可能也是我们后人做出吧,只是各有侧重,但也有不少交叉的部分, 只是我们很容易产生偏见,并爱憎分明,最后甚至走向极端。天下本一 家,只是不认识而已。

  “天与人不相胜也,是之谓真人。”自然和人不相互对立,也就是天人合 一,也就是“真人”了。尘归尘,土归土,人归人,天归天,如此而已。

目录

×